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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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切实把好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安全关,督促社会保护落实落地。近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邀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深入县城和乡镇联合对50余所宾馆、招待所就入住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工作围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工作展开,检查组现场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公告张贴、住宿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入住登记规定的知晓程度、入住信息登记、访客管理等情况及未成年入住时是否进行询问、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受宾馆经营者和前台服务员更替频繁等因素制约,个别旅馆经营者存在未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张贴在显著位置、入住登记流于形式,个别经营者对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入住登记不知情等情形。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分析研判后立为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监督理念,4月8日上午,彭阳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整改磋商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广、检察官办案组人员、县公安局副局长马贵仁、治安大队大队长韩龙以及白阳派出所民警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安排部分旅馆经营者代表参加旁听。

磋商一致认为,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依靠司法机关“包打天下”,更需要聚集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促进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参加磋商的县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旅馆业落实未成年人入住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从业人员深化对未成年人入住安全制度的培训,引导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下一步,彭阳县检察院“小白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拧紧“安全阀”。
向“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